油煙凈化不合格的單位要注意了



        餐飲油煙治理是遏制臭氧高發和PM2.5下降的關鍵一招,對改善空氣質量至關重要,我市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治理行動,要求所有排放餐飲油煙的機構和場所均應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器裝置并正常運行油煙排放符合《河南省餐飲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
        市環境攻堅辦組織環保、城管、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對我市行政機關、學校、醫院、工業企業等單位的職工食堂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及使用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每到一處,檢查組都詳細檢查餐廳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備,設備是否合格,有沒有造成二次污染等情況。
        在檢查驗收中,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及不正常運行、不達標的餐飲單位,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現場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業主單位在一周內完成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任務的,市環境攻堅辦將公開約談相關部門責任人。

        餐飲油煙定義
        按照國家相關標準(GB18483-2001)定義,餐飲油煙是指:食物烹飪、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產物。
        不含灶頭的面包糕點店、茶室;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潔能源無油煙產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餛飩店、面條店)、粥店、冷熱飲店;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無需辦理的餐飲場所不需要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但仍應告知備案。
        有油煙的餐飲店該怎么做?
        一、正確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正常使用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應當正確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二、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需定期清洗維護
        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需定期清洗維護,并由專人及時記錄油煙凈化設施運轉和維護情況。

        三、煙道安裝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煙道安裝嚴格按《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執行,煙道安裝實行高空排放。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含24米)以下且無專用煙道的,油煙排氣通道出口應當高于該建筑物的高點1.5米以上;排氣筒出口不得直接朝向街道并應當避開居民樓及其他易受影響的建筑物。
        不按規定安裝、使用會怎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百一十八條,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設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相關部門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